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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拆迁案例:尚未建起的商用安置房

2015-06-15 来源:

历经半年的时间,盛廷律师阻止了《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的强制执行程序,最终为委托人赢取与开发商谈判的筹码,争取到合理的补偿。
案情简介:
2007年秋,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百旺豪庭商住楼拆迁项目动迁,白秋风(化名)在该项目内经营一家社区牙科诊所。拆迁方欲对白秋风实行产权调换,营业损失补偿按50元/月/m2计算。由于安置房尚未建起,白秋风表示同意原方位回迁,但营业损失按400元/月/m2补偿三年。双方未能达成合意。
2008年6月,建平县城乡建设局依拆迁方申请对白秋风作出《房屋拆迁裁决书》,对白秋风进行商业用房安置,回迁楼房面积与原产权面积相同部分实行还原,超出原产权部分按该区域内商业用房回迁优惠价9750元/m2结清差价,其年营业损失补偿98950元,超过一年不未交付使用按271.1元/日给予赔偿。9月,《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律师介入:
2008年9月,在《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时,白秋风决定委托办案经验丰富的盛廷律师团队为其依法维权。
首先,对案情进行全面分析后,盛廷律师在同一时间内分别对《关于核准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百旺豪庭商住楼项目的通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向建平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四项违法具体行政行为。
继“诉讼风浪”形成的同时,盛廷律师向拆迁方发出《律师函》,对其晓之以理。在刚柔兼施之下,拆迁人方主动与白秋风进行谈判,拆迁方表:安置房已处于在建状态,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大于原房屋面积,拆迁方愿意放弃近乎10万元的差价,直到房屋交付使用,其营业损失每年补偿15万元。
然而,白秋风始终未能等到拆迁方的一纸协议,原来拆迁方内部存在着分歧,故,协议事宜就此被搁置!后,拆迁方采取了拆迁案件中惯用的偷拆法,针对此,盛廷律师一方面将这一非法偷拆行为予以刑事立案,一方面发函至建平县城乡建设局要求其查处拆迁方的偷拆行为,追究其行政责任,并对拆迁方提起了民事侵权之诉,要求其恢复原状。迫于压力,拆迁方统一内部意见,与白秋风签署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盛廷说法:
从伊始的低的可怜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到后期的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为何在律师介入后会获得理想补偿?其精神内核源于盛廷律师灵活运用各种合法手段,对拆迁方刚柔相济,识破拆迁方的各种伎俩,迅速的赢得有利于委托人的有利证据,使得谈判朝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向发展,最终为委托人赢得了合理的补偿,使得盛廷团队律师带着委托人的满意功成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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