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拆迁案例:被撤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015-06-29 来源:
家住广东省肇庆市的盘某有一处房产被划在了拆迁范围之内,因为拆迁补偿一直未达成协议,房产管理局依拆迁人的申请做出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盘某即将面临被法院强制拆迁的厄运。
情急之下,盘某找到了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盛廷拆迁团队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立即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市政府向拆迁人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指出其违法之处:市政府无权擅自将涉案土地出让给拆迁人,并且核发土地使用证存在程序上和实体上的违法,应予撤销,广东省人民政府作出撤销被申请人核发土地使用证的行政复议裁定。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撤销,建设单位就无权进行拆迁建设。拆迁必须合法,如没有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许可证,或者规划许可证等,拆迁人就无权进行拆迁及任何建设行为。本案的关键就是行政复议成功,撤消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最终阻止了法院的强制拆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