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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拆迁案例:半年=1套房子+30万

2016-07-04 来源:

2015年10月,家住安徽宿州的胡先生向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求助,说自家的房子被县政府划入了征收的范围将要被征收,并且征收办公室在找胡先生谈判的时候,强迫胡先生签订了四份空白的补偿协议。胡先生对县政府的征收行为合法性存在怀疑,同时胡先生认为,征收办公室给他的补偿不能使他在房子被征收后维持现有的生活水平。胡先生无奈之下,委托了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徐勇律师帮助维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收委托,了解情况]

徐勇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了解到胡先生在房子被征收前只见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公告,而胡先生的房屋是建在集体的宅基地上。随即,徐勇律师对这一情况进行调查,敏锐的发现,县政府征收胡先生房屋的行为存在以下违法问题:

1、胡先生的房屋是建在集体的宅基地上,然而政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征收,明显程序错误,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属重大且明显违法;同时,县政府对胡先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属于明显的超越职权行为。

2、2012年,省政府作出征地批复,对包括胡先生土地在内的一些土地进行了征收,但省政府在作出该征地批复时,并未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侵犯了包括胡先生在内一系列征地人的权利。

[盛廷律师力挽狂澜,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徐勇律师在了解到上述一系列情况后,随即向县政府发律师函,以反映胡先生权利受损事宜。同时,徐勇律师还从征地批复和征收决定入手,以期全面维护胡先生的权利。徐勇律师对省政府的征地批复提起了复议,对县政府的征收决定提起诉讼,在批复的复议和征收决定的诉讼被受理后。县征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主动找胡先生进行协商,后经过一系列的谈判,征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决定在原有征收补偿的基础上增加一套房子和30万元现金,以弥补胡先生的损失。 

胡先生通过律师介入,最终得到自己应有的补偿。在此,盛廷律师也提醒广大被拆迁人,遇到征收的情况,要理智对待,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让律师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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