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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血案二审主犯改判,区政府被指干预司法

2016-02-29 来源:

据悉,备受关注的太原“复旦博士生之父遭强拆致死”一案,两名主犯分别由一审的死缓和无期改判为有期徒刑13年,死者儿子、复旦大学在读博士孟建伟于2015年1月4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太原市晋源区政府两次发函要求法院减轻对被告人处罚,被指干预司法。
事件回顾:
2010年10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古寨村孟福贵、武文元两村民的房屋遭遇“血拆”。当日凌晨两点,组织实施强拆的武某召集手下员工李某等十余人,用木棒结束了孟福贵的生命。
该案因死者孟福贵的儿子、复旦大学在读博士生孟建伟在网络连续发布《奔丧日记》而引发媒体关注。
2014年8月19日二审判决与2011年1月31日一审判决相比,除一审中被告人高海东维持死刑判决外,多名被告人均量刑减轻。其中,量刑变动最大的是案发当天组织强拆的安保公司负责人武某和另一主犯李某,分别由一审的死缓和无期改判为有期徒刑13年。据悉,太原市晋源区政府在2013年先后两次向法院发函,要求考量被告人家属“减轻量刑的诉求”。
2015年1月4日,孟建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目前还在审查中。
盛廷观点:
政府以公函形式请求法院对个案慎重量刑超出了职权其范围,如果法院改判确受其影响,应当视为行政不当干预司法,司法机关亦严重违背了独立审判原则。二审法院应当对减轻量刑给予充分合理说明,且本案不存在不属于法定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情节,不能简单表述为“事出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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