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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告 | 地上附着物突然被强行清除,补偿不合理且只补“地上物”?盛廷律师介入
2023年1月30日下午,范女士刚回到村里,就发现自己承包土地上的地上附属物已经被人清理了。尽管范女士百般阻挠工人施工,但是地上耕种的农作物依然遭受了不少的损失。
在双方僵持不下之际,村委会主任便通知范女士去领取附属物的补偿,并且还告诉她“领完补偿就不能再阻止工人干活了”。
因为对补偿金额不满意,范女士拒绝领取补偿
,范女士家的这块土地,是丈夫荆先生祖辈开始就耕种的土地,还拥有老的宅基地证。
荆先生家共有三个兄弟,荆先生排行老大,这次被毁坏的5.45亩土地,是当初村小组组长给调换的土地,还有书写的情况说明。
旧证件上还有调换的情况说明,
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来说,这块合法属于范女士家的承包地,征收也应该获得相应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这样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该支付的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更是应该由当地取片综合地价作为一个最低的参考标准。
反观范女士家的征收,
公告通知、征地批文、补偿方案,统统都没有见到,
而补偿也只谈到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如此悬殊,范女士自然是不愿意的。
最后,她通过线上的方式联系到了盛廷律师,并通过网上签约的方式委托了盛廷律师代理其案件,该地区有法律问题的当事人,也可以拨打律所电话010-60646818联系盛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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