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农村房屋拆迁

首页 > 经典案例 > 农村房屋拆迁

江苏拆迁案例:房屋拆迁通知与行政许可双双被撤销

2015-06-29 来源:

案情简介:
刘某是江苏省泰州市永安洲镇永安村住户,于2009年3月收到泰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所作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与《房屋拆迁公告》,被告知其房屋将被拆迁,具体安置条件是评估刘某房产价值,后进行经济适用房产权调换,合计117000元,与评估房产价值比较差额补偿。刘某房屋面积约110平方米,连带院落面积近150平方米,其向泰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提出2间三层产权门面房的主张,但未获认可。后者宣称,不按既定拆迁政策来办,其将抽签决定评估公司评估然后按照程序强拆。维权意识很强的刘某随即来到北京,寻找盛廷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
律师介入:
办案第一计:拆通的先驱之诉
向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泰州市政府所作《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违法并予以撤销。
起诉使得泰州市政府不得不与刘某进行“对话”。在答辩程序中,被告泰州市政府为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出示了相关的证据资料。
办案第二计:规划许可的中坚之诉
2009年4月,向泰州市法院又一次提起行政诉讼,而此次的诉讼客体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诉提起之后,律师以先决问题进入诉讼程序为由申请法院中止对拆通一案的审理,获得支持。
2009年5月,泰州市规划局自行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收回了颁发给泰州市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9年7月,海陵区法院又先后作出两案《行政判决书》,分别确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违法,给双诉划上了双线告捷的句点。
盛廷说法:
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拆迁户的弱势地位,为其打开通向理想补偿的大门。理由在于,拆迁户的利益侵吞者是强大的,他们占据信息优势、政治支持优势、拆迁经验优势,与如此的博弈对手对阵,拆迁户只能借助对前者基于种种优势而肆意产生的种种违法行为的把握来缔造后来者居上之势。当然,这个“发现”之旅本身即要求较强的专业性。普通拆迁户凭借一己之力很难做到尽详尽善地发现拆迁人一方的违法之处,因而寻求专业法律工作者的帮助是有必要价值的。
概言之,发现违法点是拆迁户们赢取理想拆迁补偿安置的“必修一课”!
版权所有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5035528号-2
技术支持:鸿睿思博
热线电话: 010-6064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