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廷大讲堂第2期:交流学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
2016-02-29 来源:
【本网讯】本所于2012年11月16日下午在所内组织律师讨论学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接到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通知》的通知后,本所及时通知律师自学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并于今日组织律师围绕新旧民事诉讼法的变化及其对日后诉讼工作的影响展开热烈讨论。本次会议由本所主任毕文强律师主持、杨强律师主讲,期间各位律师积极参与讨论,会议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