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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文强律师:公判讨薪民工,法治社会的悲哀

2016-03-22 来源:

我们要批评的,不仅仅是阆中法院的公判行为,我们更要批评的是公判大会背后的逻辑,要警惕这种思维方式所依存的土壤。要让这种想法和做法没有市场,要让每个人、每个官员、每个政府部门都清楚权力的边界。

阆中法院这次火了!原因是近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妨害公务案,8名讨薪农民工分别被判处6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两名宣告缓刑。该公判大会被当地媒体大肆报道!

但让阆中法院火起来的,不是当地媒体的报道,而是网络上的传播。自媒体的威力如火山爆发般将阆中媒体所谓的“法治宣传”变成了“违法宣传”,让审判者变成了被审判者!说到这儿,必须承认,这是时代的进步、是民众意识的法治觉醒。

但这股怒火继续漫延,从指责公开审判的行为侵犯人权,进而延伸为是对人类底线的践踏;从批评阆中法院,到人肉当地的政法委书记;从同情讨薪者反思欠薪问题,到诅咒这个时代。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认为:也许我们该停一停,关照一下件事本身,用我们大家的智慧和关注,把这样一件“违法宣传”变成一个社会法治坐标,让一些仍然沉浸传统认知的官员和法官看到这个时代的变化,看到尊重人权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文明的底线,明白遵守法治、服务民众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的共识。如此,才不会有更多的公判大会!

我在法院曾经经历过公判大会,这种经历着实让人印象深刻!

成百上千人围在会场周边,荷枪实弹的法警押着呆若木鸡的罪犯(这些人已经被宣判了死刑)站在台上,法官在审读判决书后,法警一声厉喝,台上的罪犯被插上木牌,押送到卡车上,在城市的中心区域绕几圈后,慢慢开往刑场。通常围观的人会一直跟着直到刑场。

这些场景,有时会让我产生穿越的错觉,想到了午门侯斩、菜市口行刑,刽子手手起刀落后那些围观百姓张大的嘴和满足的目光!

千百年来以行政权力为本位的社会,造就了一批以驾驭民众为己任的官员,培养他们的官威之余,也养成了相应的治理理念—对待刁民,必须威之以刑!与此同时,民众也养成了只相信权力、崇拜权力甚至迷信权力的习惯。在这种语境里,官有清官、贪官之分,民有良民、刁民之分;民众对于社会的期盼从来是依靠清官大老爷来拯救黎民百姓于水火之中。那么,对于官员来讲,如何治理百姓就是他们的专业课题。这个课题的结论也很清楚:使用暴力践踏人的基本人权,羞辱其人格,来达到震慑的目的。这是公判大会的逻辑,也是法治之大敌!

现在看来,公判大会的逻辑其实仍然有社会基础,比如在拆迁过程政府成立的“指挥部”(我在各个场合讲过,指挥部这个词语其实是一种战争语境,有心者可以细细品之)!比如把为拆迁非法闯入民宅的行为叫做执行公务,把保护自身住宅的行为叫妨害公务。

但是时代毕竟不同了,国家开始在各个场合强调建设法治社会,政府也明确要建设法治政府,这两年来甚至大手笔的砍掉各种行政许可。整个社会也无法再接受无视公民权益的行为发生。

《大学》有言:“民之所恶恶之,民之所好好之,此之谓民之父母”,即便是封建社会,对于官员的最高要求,也是以民众的好恶为依据。

因此,我们要批评的,不仅仅是阆中法院的公判行为,我们更要批评的是公判大会背后的逻辑,要警惕这种思维方式所依存的土壤。要让这种想法和做法没有市场,要让每个人、每个官员、每个政府部门都清楚权力的边界。

我们希望,阆中法院的公判大会,不过是千百年来的百姓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型中一些仍然沉浸于“父母官情怀”的政府官员、法院法官的谢幕表演而已!如此,中国的法治才有希望和未来!

毕文强律师

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内首家征收拆迁律师团队创始人、北京市城乡住房建设委员会“社会专家库”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业务拓展委员会成员、北京首一业主大会指导中心特邀理事、海淀区和谐社区中心成员、烟台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多次被评选为“北京市海淀区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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