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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7-02-24 来源:

将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政府强拆违法、行政违法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通报批评;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不得以政府换届、责任人更替毁约。

福音之基本原则规定

坚持依法行政。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要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坚持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勤政高效。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继续清理、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坚持守信践诺。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要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各级人民政府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坚持失信惩戒。加大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对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懒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营造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福音之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的制定

1、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上级人民政府要定期对下级人民政府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2、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

3、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及时公布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4、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1)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

(2)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由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各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3)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区域政务诚信状况评价,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众被拆迁户们,看到被标注为红色字体的部分,是不是和小编一样大快人心呢?古来今,“一朝天子,一朝臣”,每每换届选举,每每政策更迭,都会令“湖心荡漾”。从政人员可能想“在我当政期间,我一定要拿出更多的政绩,管他三七二十一的一定要大干一场”,在这样利益心的驱动下,从政人员会不顾一切、不惜采取各种手段为了“政绩”提高。

比如,各地政府大搞城镇化建设,进行棚户区改造,可能旧城换“新颜”,是政绩提高的一种体现吧!不过这与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也是离不开的,可小编认为,经济的长足发展与稳步前进,离不开人心所向,强拆固然能够使城镇化的进程加快,但方法的不当应用,政府在老百姓心理的可信赖度会削减的,直至幻灭,最后结果可想而知。

小编认为,追究某个违法者的责任,令其违法行为得以通报批评并不是老百姓“乐在其中”的事情,如果事情发展程度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对峙抗衡”呢?

可是利益的挖取及剥夺无非你多我少,谁又愿意让步呢,若双方都不让步,都不妥协,那就该展开较量了。

“依法治国”的提出,在一定意义上社会“被法治了”,可很多区域到底是“人治”或是“法治”,谁能说得清呢,好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福利,同样也泼了大家一头凉水,新年了,还是让我们相信这个国家,相信我们的执政党,如果您和他们谈不拢,那好,请委托我们专业人士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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